一、学生处简介
学生处是学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教育管理、济困资助、心理健康、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订学院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并检查各系学生工作,定期总结学生工作。
2.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警务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与违纪惩处工作;
6.负责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7.负责年度学生军训工作;
8.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的协调工作;
9.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协调、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就业管理、指导与服务工作;
11.负责全日制专科学生招生录取工作;
12.负责学生宿舍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国旗护卫队、学生督察队的指导工作;
14.组织学生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学生管理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有:教育管理科、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招生办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下设学生督察队、国旗护卫队。
二、各科室主要职责:
(一)教育管理科
1.负责全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计划、组织安排和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3.负责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与违纪惩处工作;
6.负责学生教官队伍建设;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8.协助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和安全稳定工作。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学生经济资助的计划、实施和信息工作;
2.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维护贫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贫困生档案库;
3.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类的奖、助学金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6.负责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及资助育人工作;
7.负责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工作。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和信息工作;
2.负责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
3.通过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4.负责组织新生心理测试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问题学生心理跟踪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
6.负责干预学生心理危机;
7.负责协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8.负责心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四)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有关就业工作制度;
2.负责收集就业工作动态,开展就业研究;
3.组织录入所有毕业生生源情况,核对毕业生信息并报教育厅审核;
4.负责就业政策宣讲、签约管理及派遣工作;
5.负责就业市场建设,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台账,组织校内大型人才交流会;
6.负责日常用人单位接待工作,组织安排校内中、小型招聘会;
7.负责就业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各种对外宣传文字、图片、图表、音像资料等的收集、制作;
8.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组织工作,撰写学院就业工作质量年报;
9.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遗留问题,配合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工作。
10.负责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五)招生办公室
1.负责招生工作的调研、拟定和实施;
2.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调整、分送及核对工作;
3.负责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的调研、拟定和录取工作;
4.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整体方案,提出优化生源的具体措施,并对招生宣传人员进行培训;
5.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6.负责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起草招生工作报告、公文及招生总结;
7.负责对招生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质量评估工作;
8.协助省公安厅做好公安专业招生的体检、体测、政审等工作。
学生处下设学生督察队、国旗护卫队等学生组织,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学生处负责人: 张俊鹏 68756741
学生处副处长: 郑红燕 68756870
学生处副处长: 田璐明 68756871
教育管理科: 张老师 6875685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张老师 68756887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白老师 68756857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田老师、胡老师 68756879
招生办公室: 赵老师 68756878
学生处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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