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习目的大讨论”学风建设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26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习的内生动力,提升学生专业素质,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 “学习目的大讨论”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24日

    二、参加人员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  问题调研(10月26日—10月31日)

    各系组织“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学习目的大讨论问卷调查,在学生中开展一定范围的调研工作。了解学生在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及学习方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学生深刻剖析其内在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提高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11月1日-11月21日)

    (一)主题班会各系围绕创建优良学风,组织专题讨论。2023级学生重点以“我要干什么”为主题开展学习目的讨论,建立适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规划,明确学习目的,确定学习目标,解决“为什么学”的问题。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明确个人发展目标。2022级学生结合专业知识的学习,重点以“我能干什么”为主题进行讨论,引导学生认识自己当前状态,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克服学校生活的盲目性,增强学习主动性。对照个人发展规划,结合学生本人实际情况,依据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2021级学生围绕专升本、公务员考试自主就业等内容进行讨论,引导积极复习备战考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二)制度学习。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创先争优”工作实施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办法》《违纪考生处理细则》等规定,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积极进取的意识。

    (三)经验交流。结合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发挥“朋辈教育”的作用,组织开展学习经验分享交流活动,通过宣讲、典型宣传等方式集中展现学生的精神风貌,在广大学生中传播正能量,引导同学们对标看齐,共同进步,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最美笔记评选。学生可提交自入学以来任意一门课程的课堂笔记、课后复习笔记、读书笔记、作业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评者本人手写原件,内容丰富、字迹工整、框架清晰、组织合理、重点分明,可以附有插图、便签、注释等,参评学生写明个人信息。各系将评选出的笔记于11月15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处将对入围作品进行展示。

    (五)做好纪律保障。辅导员应主动与任课教师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学生上课迟到、早退、随意旷课、缺课等行为,必要时依据学院有关量化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合理规划课余时间的运用,充分利用好晚自习时间,提升学生自学、自律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阶段 总结提升(11月22日-11月24日)

    各系在主题教育活动的后期,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做法要坚持下去,并逐步形成特色;对不足之处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对策及今后努力方向。要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通过访谈、调研及问卷调查等形式,撰写活动开展的效果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良好学风是学生教育管理取得实效的根本体现,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2021级可在规定时间段内提前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二)精心策划,科学组织。各系要针对学生专业实际,细化创新工作,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发展规划,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并做好学生个人发展规划存档工作。

    (三)认真总结,深化提升。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各系要加强实际指导和理论研究,做好总结工作,于11月24日前将本系活动开展总结报告及图文支撑材料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党政办公室

    2023102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启源二路199号  邮编:710021  版权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ICP备180097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