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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02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

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保证2024年寒假期间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学院期末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及2024年寒假期间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勤工助学工作安排

按照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考试月份原则上不组织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即日起停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院勤工助学活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之日起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恢复工作,如确因部门工作需要,需提交专项勤工助学申请,于202413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纸质版申请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经审核批准的勤工助学岗位,将不予发放助学金。

各用工部门要安排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及时完成本学期工作,18日前提交202312月份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

二、寒假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安排

(一)岗位要求

按照保卫处寒假校园安保执勤人员需求,2024年设置寒假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岗位21个,具体要求如下:

1.为学院2023-2024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态度端正

3.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教官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4.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沟通协调及团队协作能力,具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一旦录用,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向教官报备),春节期间(21017日)不得请假,须严格按照排班表正常出勤。

(二)工作时间

按照学院劳动教育截止日和校历寒假安排,执勤自202418日凌晨至2024226日凌晨,共计49天(以实际执勤天数为准)。每日设置早中晚3个班次,每班执勤8小时。

(三)工作报酬

按照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学生校园安保执勤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2024年寒假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活动每生每日勤工助学金120元,伙食补贴40元。按实际考勤中的执勤天数计算勤工助学金及伙食补贴。

(四)工作流程

.由各系组织开展报名和初审工作,主要审核报名学生是否为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13(星期三)12:00前将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微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复审,通过后将复审合格名单交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各系,确定面试时间并组织面试,将确定录用的执勤学生名单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由各系向录用学生发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2),按流程填写完系部推荐意见后,以系为单位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保卫处组织录用学生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填写《安全承诺书》。寒假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活动结束后提交勤工助学学生考勤纪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核算后,由财务装备部门发放学生勤工助学金。

()工作要求

1.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保卫处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安保执勤学生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安保执勤学生的健康管理和工作考核,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危、高强度作业,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安保执勤勤工助学期间的安全。

2.各系要做好申请学生资格审核和人数统计工作,教育执勤学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校园安保执勤工作安排,妥善完成寒假期间校园安保执勤任务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各系申报学生复核工作,学生录用名单确定后及时公示,安排对寒假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情况进行随机走访检查。

4.执勤学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制度规定,执勤活动中如非特殊情况中途放弃者,取消其2024年勤工助学资格,未执勤天数的伙食补贴要退回。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工作。

    联系人:张弛         电话:68756887  

    附件: 1.2024年寒假校园安保执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汇总表》  

 2.《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审批表》

                                     

                                       党政办公室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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